召开项目启动会的标准操作规程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4/10/23 10:49:09
一、 目 的
建立召开项目启动会的标准操作规程,向参与试验的有关人员详细介绍试验内容和注意事项,保证试验人员熟悉研究内容。确保会议的规范性与可行性。
二、 范 围
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临床试验启动会。
三、 内 容
1. 申办者应协助主要研究者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,主要研究者提前一周与机构办公室预约启动会时间。
2. 启动会召开时间:项目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并获得批件,项目经费、物资、药械到位,获得国家人类遗传办批件或备案证明(仅限外资/合资项目),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。
3. 与会人员:
(1) 机构办公室:机构办公室主任、质量管理员或机构办公室秘书;
(2) 主要研究者;
(3) 计划参加本项临床试验的研究团队成员,包括研究者、研究护士、药物管理员、资料管理员、质控员、研究助理(若有);
(4) 检验科、影像科等医技辅助科室人员(根据项目需要);
(5) 申办方/CRO及SMO:包括但不限于CRA和CRC;
4. 参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。优先采用申办者提供的培训记录及签到表,若申办者未提供则采用机构版本,参与人员签到。
5. 主要研究者主持会议。
6. 由申办方向参会所有人员介绍药械临床研究背景,培训研究团队,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:
(1) 临床试验方案;
(2) 临床试验流程;
(3) 知情同意流程;
(4) 试验用药械的管理、配置和使用;
(5) 合并用药的要求;
(6) 生物样本处理流程(若有);
(7) 试验相关仪器设备操作规范(若有);
(8) 原始病历和病例报告表的书写规范;
(9) 受试者日记卡(若有)、量表(若有)等资料的书写规范;
(10) 受试者损害处理预案操作规程;
(11) 安全性事件的记录、报告与处理;
(12) 紧急拆阅应急信件的流程和要求;
(13) 其它。
7. 申办方阐述试验期间监查计划。
8. 机构办公室提出机构质量管理要求,要求研究者在研期间:
(1) 遵守GCP原则,承担相应的责任;
(2) 确保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;
(3) 熟知机构试验药械管理流程;
(4) 确保受试者在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;
(5) 严格筛选、入选受试者;
(6) 试验过程的质控;
(7) 试验期间积极配合监查、稽查、视察工作;
9. 参加临床试验的所有人员需获得主要研究者授权,签署临床试验授权分工表及研究人员声明。
10. 研究者及时整理启动会相关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:会议记录、签到表、培训记录、授权分工表、研究人员声明及其他会议相关资料。上述资料保存于专业组研究文件夹。
11. 机构办公室相关人员未参加项目启动会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,则该次会议无效。
四、 工作表格
1. 《临床试验会议签到表及会议记录》(文件编号:JG-form-018-3.0)
2. 《研究者签名和授权分工表》(文件编号:JG-form-019-3.0)
3. 《研究人员声明》(文件编号:JG-form-075-2.0)